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

阅读次数: 信息来源:市直工委 发布时间:2023-01-16 1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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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

进一步落实《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,强化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和电子爆竹噪声治理工作,在此,我们倡议:

一是积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。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,以身作则,模范带动家人、亲朋参与禁放烟花爆竹行动,倡导绿色低碳新风尚。

二是自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者。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选择健康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,营造良好宜居环境。

三是主动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。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说“不”发现违反禁规定的,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。

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从现在做起、从你我做起,引导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响应,共同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,努力让市民过上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欢乐、祥和的春节

 

中共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
2023年1月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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